智通財經APP訊,中國電力(02380)公布,於2024年10月18日,該公司及廣西公司分別與遠達環保就資產重組建議訂立重組框架協議 I 及重組框架協議 II。在進行資產重組建議前,五凌電力及長洲水電將透過下列交易進行預重組建議。
於2025年1月17日,各相關賣方(即(i) 國家電投聯繫人及(ii) 北京鑫贏)與買方(即五凌電力)分別訂立五凌外部收購協議,據此五凌電力有條件同意收購而相關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五凌外部收購權益,其總代價為人民幣1,231,743,800元。
同日,五凌電力與湖北電投訂立買賣協議,據此五凌電力有條件同意收購而湖北電投有條件同意向五凌電力出售藍山卓越 100%的權益。
為促使五凌出售事項,公司與湘投國際已成立五凌等同合資公司,其中該公司與湘投國際分別持有63%和37%權益。公司與湘投國際於五凌等同合資公司的持股比例與其目前於五凌電力的持股比例相同。
為促使長洲出售事項,廣西公司(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擁有長洲水電64.93% 權益)與廣西海外(擁有長洲水電35.07%權益)已成立長洲等同合資公司,其中廣西公司與廣西海外分別持有64.93%和35.07%權益。廣西公司與廣西海外於長洲等同合資公司的持股比例與其各自目前於長洲水電的持股比例相同。
此外,各相關賣方(即五凌電力及其附屬公司)與買方五凌等同合資公司訂立買賣協議,據此相關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而五凌等同合資公司有條件同意收購五凌出售資產。
各相關賣方(即公司及其三家附屬公司(國家電投北京公司、中電湖南及中電智慧))與買方五凌電力訂立買賣協議,據此五凌電力有條件同意收購而相關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五凌於集團內收購資產。
長洲水電(公司間接非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與長洲等同合資公司訂立買賣協議,據此長洲水電有條件同意出售而長洲等同合資公司有條件同意收購長洲出售資產。
公告稱,作為預重組建議的一部分,五凌電力將收購國家電投聯繫人及北京鑫贏在湖南省內新能源資產,裝機容量(含在建、擬建)1,960.4 兆瓦,其中風電佔 1,077.5 兆瓦,光伏佔 882.9 兆瓦,將進一步擴大公司旗下光伏、風電新能源業務的裝機容量,提升公司整體盈利能力。
通過實施預重組建議,國家電投在湖南省內的光伏、風電等新能源資產將整合至五凌電力,後續五凌電力將作為湖南省內新能源業務的主要開發運營商,有助於區域資源的統一調配,加強區域一體化、專業化管理,有利於消除同類業務的潛在佈局衝突,拓寬五凌電力在湖南省內的經營發展潛力,並有利於進一步深化公司在湖南省內影響力。
通過實施預重組建議妥善解決同業競爭事項,屬實施資產重組建議的必要基礎。資產重組建議實施後,公司將成功搭建「紅籌控 A」架構,可以充分利用中國香港和中國內地資本市場的聯動樞紐功能,拓寬多元化的孖展渠道,豐富綜合資本運作能力,大力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