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紛美包裝(00468)發布公告,茲提述景豐控股有限公司(「要約人」)發布的日期為2024年12月24日的要約文件(「要約文件」),內容有關,中金及建銀國際代表要約人提出自願有條件的全面現金要約以收購紛美包裝有限公司(「標的公司」)的所有已發行股份(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已持有或同意將予收購的股份除外)(「要約」);及日期為2025年1月21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於首個截止日期要約的接納程度及要約在所有方面成為無條件(「首個截止日期公告」)。
於經延長截止日期的接納程度及要約繼續開放以供接納
誠如首個截止日期公告所披露,要約於2025年1月21日在所有方面成為無條件。
於2025年2月4日(星期二)(即首個截止日期公告所述的經延長截止日期)下午四時正,已接獲就9.36億股股份(「接納股份」)的要約有效接納,佔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的約66.55%。於完成向要約人轉讓接納股份後,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將合共持有13.135億股股份(佔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的約93.35%)。
除非要約人其後根據收購守則修訂或延長要約,否則要約於直至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前將繼續開放以供接納。
要約人維持標的公司上市地位的意向
於刊發要約文件及要約在所有方面成為無條件後,要約人已與標的公司集團若干管理層就標的公司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及資產進行進一步討論。
經考慮上述討論,並經進一步考慮標的公司集團業務的國際性質以及近期市場環境,要約人認為,保留標的公司的上市地位乃屬適當並符合標的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以提升標的公司集團業務的國際形象,同時為標的公司集團保留吸引商機及投資的額外途徑。
因此,要約人宣佈,其擬於要約結束後維持標的公司於聯交所主板的上市地位,且不會行使公司法項下的強制性收購權力。要約人的唯一董事將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股份於要約結束後儘快具備足夠的公衆持股量,並將於適當時按照上市規則另行刊發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