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近日,香港聯交所對鑫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01895)兩名前董事展開紀律行動,向以下人士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前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王研博女士及前執行董事兼首席財務官黃波先生。聯交所裁定王女士及黃先生未回覆聯交所的調查相關通訊,即未在調查中給予合作,因此違反《上市規則》。王女士及黃先生牽涉於聯交所就該公司進行兩項不同的調查當中。
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王研博女士及黃波先生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成員。2022 年,聯交所在完成一項調查後對王女士及黃先生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及公開譴責,指其就該公司訂立的若干須予公布及關聯交易違反其在《上市規則》下的董事職責和責任。王女士及黃先生在該調查中向聯交所給予合作。在上述紀律制裁實施前後,該公司發現其附屬公司的若干定期存款被質押,並就此展開了調查。2023 年,聯交所就王女士及黃先生是否就相關質押履行其在《上市規則》下的董事職責和責任展開另一項調查。然而,王女士及黃先生並未在該調查中給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