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林下夕
多家媒體報道,2月上旬,美的、海爾多家工廠的員工收到通知,「取消常規加班,嚴控工作時長」。2月8日開始,大疆強制員工晚上9點下班。歐盟是中國家電第二大出口市場(2023年出口額超3000億元)。海爾歐洲工廠率先實行「歐盟標準工時」,工人每天工作7.5小時,生產線安裝人臉識別打卡系統(自動生成合規記錄)。 美的引入德國萊茵TÜV開展「突擊驗廠」,連廁所清潔工都要接受「自願加班」訪談 。 同時美的,海爾大規模引進工業機器人代替工人。這一切背景直指2024年12月13日生效的《歐盟市場禁止強迫勞動產品的條例》。該條例禁止在歐盟市場上流通或供應涉及強迫勞動生產的產品,並從歐盟禁止出口此類產品。同樣在此政策背景下,波蘭、羅馬尼亞新建家電產業園激增200%,製造業明顯迴流歐洲。作為歐盟法律體系中效力較強的立法,該條例一經發布即在所有成員國生效,無需成員國再通過國內立法予以貫徹。該條例全面實施日期定於2027年12月14日。依據條例規定,到2025年12月14日,各歐盟國家將指定負責執行此條例的機構;至2026年6月14日,歐盟委員會將發布詳細的實施指南及相關數據庫,供執法部門和企業參考;而到了2026年12月14日,各成員國必須制定並公布針對違反條例行為的具體懲罰措施。中國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刑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並未給出嚴格的法律定義,而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和第八十八條第(一)項均明確禁止使用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中國已於2022年4月20日會批准了國際勞工組織的兩項基礎性公約:第29號《強迫勞動公約》及第105號《廢除強破勞動公約》;並於2022年8月12日向國際勞動組織交存了批准書。這兩個公約對強迫勞動的定義是:「以任何懲罰相威脅,強迫任何人從事非本人自願的一切勞動或服務」。這一定義在國內也具有法律效力。 依據國際勞工組織的指引,判斷是否構成強迫勞動主要基於三個關鍵因素:首先,個人進入勞動關係或提供服務是否出於自願;其次,如果個人決定不再繼續勞動關係或提供服務,是否能夠自由離開;最後,選擇離開是否會遭受任何形式的懲罰。這三個要素是識別強迫勞動的基本準則。值得注意的是,強迫勞動的概念本身範圍廣泛,而歐盟的新條例進一步擴展了其適用範圍,對企業提出了更高的合規要求。歐盟條例適用於所有經濟運營者,不僅限於大型股份有限公司,還包括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小型商戶甚至個人,只要參與經濟運營循環即受該條例約束。這意味着,無論企業規模大小、法律形式、所有制和登記地,都必須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自身及其供應鏈中的任何環節不存在強迫勞動現象。歐盟條例具有全球適用性,不侷限於某個國家或地區。只要產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無論其生產地,若涉及強迫勞動生產的成分,均可受到相應的查處。歐盟條例並未採用舉證責任倒置機制,而是由官方負責調查並證明違法行為的存在,才能實施處罰。條例不僅適用於最終產品,還涵蓋了從原材料提取和收穫到最後產品加工組裝及出廠投放市場的每一個環節。即使是一個零件如果通過強迫勞動生產,理論上也可能導致整個產品被認定為強迫勞動產品,從而影響其在歐盟市場的銷售或流通。


責任編輯:王若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