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35歲的陳俊佳(音譯),承認一項監守自盜的罪行後被判刑。 就這樣,被告得以有機會點算保險箱內的現金,知道里面共有2萬4000元。 調查揭露,去年6月18日,被告早上9時5分上班,不久後察覺位於店內辦公室的保險箱開着。 主控官則指出,雖被告沒被控任何洗黑錢的罪行,卻在偷竊後很快地把金牌拿去典當,把偷來的金牌和現金都分出去,讓當局也難以追回這些贓物或贓款,因此建議法官給予20個月的監刑。 周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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