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太和控股(00718)發佈公告,根據本公司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鑑於本公司與五位借款人已訂立一份書面協議,倘該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共識,本公司將可提出違約索償。此外,鑑於共識,並假設訂約各方履行其合約責任,廣州融智以其他索賠銀行爲受益人提供擔保的負債及相關中國法院對廣州融智判定的其他未償付索賠將減少約人民幣5.7億元。
本公司相信,基於以下原因,付款對本集團的營運及營運資金充足性並無重大不利影響:本集團多個業務分部均屬自負盈虧(如中國的購物商場業務及地板材料及醫療設備貿易業務)或不活躍(如採礦及開採天然資源業務);根據本集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覈綜合管理賬目,本集團於2024年12月31日的未經審覈銀行結餘及現金爲正數;及即使在付款後,本集團仍有正數的銀行結餘及現金可供使用。
誠如該公告所述,本公司與廣州融智一直與相關各方就潛在和解進行磋商。於2025年3月25日,本公司、Stone Wealth Limited(Stone Wealth,即本公司收購廣州融智項下的賣方)及戴永革先生(戴先生, 即 Stone Wealth的最終實益擁有人)訂立和解協議(和解協議)。根據和解協議,Stone Wealth及戴先生已承諾,作爲廣州融智作出付款的代價及爲補償廣州融智,彼等將於和解協議日期起計12個月內與廣州融智的債務人聯繫並採取必要行動,以使廣州融智的外債減少至少約人民幣2.81億元,即付款;及已提取並轉撥至中國法院存置的賬戶內的本公司附屬公司的境內銀行存款金額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