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被罰25萬元: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金融一線
03-28

  3月28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晉城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因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被罰款人民幣25萬元。

  李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經理)、王某婕(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科員)二人因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分別被罰款人民幣1萬元。

  盧某寧(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街分理處徵信授權用戶)、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街分理處徵信查詢用戶)二人因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分別被罰款人民幣1萬元。

  徐某芳(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經理)因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被罰款人民幣4萬元。

  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徵信查詢用戶)、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徵信授權用戶)二人因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分別被罰款人民幣3萬元。

9

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晉市銀罰決字〔2025〕9號

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25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三年

 

序號

當事人名稱

(姓名)

行政處罰決定

書文號

違法行爲類型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

示之日起計算)

備註

1

李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經理)

晉市銀罰決字〔2025〕10號

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一年

 

2

王某婕(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科員)

晉市銀罰決字〔2025〕11號

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一年

 

1

徐某芳(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經理)

晉市銀罰決字〔2025〕12號

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

罰款人民幣

4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三年

 

2

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徵信查詢用戶)

晉市銀罰決字〔2025〕13號

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

罰款人民幣

3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三年

 

3

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徵信授權用戶)

晉市銀罰決字〔2025〕14號

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

罰款人民幣

3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三年

 

1

盧某寧(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街分理處徵信授權用戶)

晉市銀罰決字〔2025〕15號

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一年

 

2

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街分理處徵信查詢用戶)

晉市銀罰決字〔2025〕16號

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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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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