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融科控股(02323)宣佈,於3月26日,該公司收到 Tian Yuan 法律代表發出的法定催款函,要求該公司根據2019年貸款協議及2019年擔保在送達法定催款函後三週內支付1,080,820,275.24元,當中包括未償還本金額660,000,000元;於2019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間的利息158,678,356.16元;及於2020年6月19日至法定催款函日期期間的違約利息262,141,919.08元,否則可針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
該公司將無法償還法定催款函所訂明的未償還款項。該公司目前正在評估法定催款函對集團的影響,並正在就其可能就法定催款函採取的行動尋求專業建議,包括但不限於法律及財務建議。 (WH)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