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11日消息,萬泰生物公告稱,本次發佈對外投資管理制度修訂內容,涵蓋總則、對外投資的組織機構、審批權限、審批程序、人事管理、回收及轉讓、財務管理及審計、附則等方面。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為投資的決策機構,規定了不同規模投資的審批標準,如交易涉及資產總額、標的資產淨額、成交金額、產生利潤等佔相應比例和絕對金額的規定,還涉及關聯交易、累計計算原則等規定,並對投資的可行性研究、人事管理、回收轉讓、財務管理審計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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