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活醫藥集團(01110)發佈公告,由於2019年股份獎勵計劃預期將於2025年八月屆滿,董事會欣然宣佈,董事會已於2025年4月14日採納2025年股份獎勵計劃,並終止2019年股份獎勵計劃,以(其中包括)反映上市規則第十七章的最新變動及規定。
於本公告日期,概無根據2019年股份獎勵計劃已授出但未歸屬的尚未行使的獎勵股份。
2021年購股權計劃已於2021年8月20日(購股權計劃採納日期)獲股東採納。根據2021年購股權計劃,董事獲授權向若干合資格參與者(包括集團任何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顧問及諮詢師)授出認購股份的購股權,作爲彼等對集團所作貢獻的激勵或回報。鑑於上市規則第十七章的修訂已於2023年1月1日生效,2021年購股權計劃的規則並未完全符合上市規則第十七章的規定。
根據2021年購股權計劃的條文,董事會可隨時終止2021年購股權計劃的運作,而在此情況下,將不會再提供購股權,惟於終止前授出的購股權將繼續有效及可根據2021年購股權計劃的條文行使。於2025年股份獎勵計劃生效後,董事會決議2021年購股權計劃於2025年4月14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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