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財訊 | 東吳證券發研報指,中美關稅戰下,特朗普稱考慮將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除牌。4月13日,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會保持高度警惕、做好準備,證監會和港交所(00388)也將確保香港成爲海外中概股迴流首選地。該行續指,香港正積極吸納全球各地優質發行人來港上市,目前香港已建立便利已在海外上市的企業,於港進行雙重上市或第二上市的監管框架。1)二次上市:2018年4月,港交所宣佈在《主板上市規則》中加入三個章節,爲海外發行人在港作第二上市提供了更加寬鬆的指引。對於沒有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大中華企業,上市時最低市值要求爲30億港元。若存在WVR架構且被視爲“創新產業公司”,則最低市值要求爲400億港元,或100億港元且最近一個經審計會計年度的收益不少於10億港元。WVR架構企業需在主要上市地至少有兩年的良好合規記錄,對於沒有WVR架構的企業則需要五年。對於信譽良好歷史悠久的沒有WVR架構的大中華企業,若上市時市值不少於100億港元,可豁免上市記錄要求。2)雙重上市:即同一公司在兩地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與使用存託憑證的二次上市最大的不同在於,兩地擁有同等的上市地位,假若在其中一個上市地退市,也不會影響到另一個上市地的上市地位。因此,雙重主要上市的流程與普通的IPO並無差異,門檻也相對較高,而且還要同時遵守兩地不同的監管規則,在兩地各自發行的股票亦無法實現跨市場流通。如果二次上市後的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企業在香港的交易量佔全球成交量的55%或以上,或被主要上市地除牌,企業可申請轉換爲雙重主要上市。該行表示,2018年貿易戰時已有不少企業通過二次/雙重上市迴歸港股,其中小米、美團、阿里巴巴等於2018、2019年迴歸,而網易、京東、嗶哩嗶哩、百度等17家企業於2020-2021年迴歸,其中有不少企業已轉爲雙重上市。據Wind數據,2020年、2021年港股成交金額同比增長50%及28%,2018年以來中資股成交額佔比均在30%以上。考慮到港股目前上市具備便利性框架,若此次中概股迴流,該行預計香港仍將是首選目標。經過該行的篩選,符合迴流標準的中概股近30只,合計市值近2000億美元,預計該部分將帶來約50億港幣的日均交易額,另外若所有ADR交易額迴流預計可額外帶來超100億港幣的日均交易額,約佔2024年交易額的10%。此次中概股迴流一方面能增加港交所上市費,另一方面有望進一步提升港股交易活躍度,港交所有望全面收益。維持買入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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