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豁免部分商品“對等關稅” ,涵蓋消費電子!

格隆匯
04-13

在美國對全球宣佈“對等關稅”後的第二天,特朗普政府在白宮官網公佈了一份長達22頁的產品豁免清單。

其中,有一條“美國成分≥20%”的豁免原則,亦即涉及原產於任何國家的商品,如果其中的“美國成分”佔該進口商品海關報關總價的20%及以上,則“美國成分”不加徵額外關稅,只對“非美國成分”加徵對等關稅。

據瞭解,“美國成分≥20%”這條豁免條款適用範圍涵蓋了消費電子(如智能手機、AR/VR設備)、通信設備(光模塊、服務器)、工業自動化設備等電子製造產業鏈;在這個條款下,美國成分佔海關申報價20%以上的產品,可免除美國加徵的附加關稅(如對中國、越南電子產品的34%—46%關稅),“對等關稅”僅適用於該產品的非美國成分。

那麼,“美國成分≥20%”的豁免門檻對於消費電子影響幾何?Canalys高級分析師朱嘉弢表示:“此前類似加徵關稅情況,蘋果已申請關稅豁免,但此次關稅政策對蘋果產業鏈的影響,還需等待蘋果在申請關稅豁免方面的最新進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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