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7日丨重塑能源(02570.HK)公佈,根據章程及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議解散須經股東於股東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批准。將適時於公司即將召開的2024年年度股東會上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審議及批准建議解散。公司各監事將於年度股東會批准建議解散後辭任監事,辭任自年度股東會日期起生效。各監事已確認,彼與董事會或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擬辭任的事宜須提請股東或聯交所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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