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北京商報
春季馬拉松賽事正值爆發期。據中國馬拉松官網,今年僅4月,全國就將陸續迎來76場馬拉松比賽的舉辦。背靠千億級市場規模,馬拉松在激活新消費的同時,也在催生出多種新職業,馬拉松攝影師便是其中之一。賽事旺季,每週至少可接一場拍攝,最高每場收入達2000元,月入輕鬆過萬。在外界看來,馬拉松攝影師是一個充滿激情、高回報的職業,然而,時常奔波於不同的城市賽道上,駐守現場6小時起步,風雨無阻,亦是馬拉松攝影師的日常。在業內看來,馬拉松攝影師行業發展還不夠規範,部分非官方合作的攝影師在賽道外進行“野拍”,不僅擾亂比賽秩序,還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權和隱私權的風險。
旺季月入過萬 最高每場2000元
隨着馬拉松賽事服務的不斷升級,照片下載、影像宣傳也成了很多賽事組委會的“標配”。馬拉松攝影師應運而生,如跑道上的“補給”一般,成爲賽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現階段若想成爲一名馬拉松攝影師的路徑有兩種。一種是第三方平臺進行報名。通常情況下,馬拉松攝影師將拍攝的照片上傳到平臺上,參賽選手可以搜索賽事和號碼牌,下載帶有水印的照片。
若想下載無水印的高清原圖,則需要支付相應的馬拉松攝影師一定的答謝費用,這也是馬拉松攝影師的全部收入。
馬拉松攝影師李先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一般來說,A1級別(中國田徑協會認證的最高級別賽事)以下的賽事高清圖9元,原圖18元;A1級別賽事是20元起,最終答謝金額繳完稅,再被平臺抽走30%就是攝影師收入。以20元一張的照片爲例,攝影師到手收入大概13元。”
而另一種方式,就是直接與達人品牌、賽事官方組委會合作拍攝。而對於馬拉松攝影師來說,此類參與方式的收入更爲可觀。
據瞭解,能夠與賽事官方合作的馬拉松攝影師,往往具備豐富的資源和經驗。在馬拉松攝影圈內已小有名氣的景女士介紹,與達人品牌或賽事官方合作的馬拉松攝影師,都是按場次收費,攝影師可以自主報價,每場最高可達2000元,差旅費另算。
馬拉松攝影師楊女士表示,“目前正值馬拉松賽季的高峯期,每週最少參加一場比賽。我的報價在每場1500—2000元,旺季時每月收入可以過萬元”。
但對於剛入門的“新人”來說,收入就沒有如此可觀了。
剛入門的喬先生抓住賽事旺季的機會,幾乎每週末都要去周邊城市拍攝馬拉松。“除去路費、餐飲費,一場馬拉松拍攝只能賺幾百塊,但當賽道上的選手對我表示感謝時,收穫的成就感是無法比擬的。”喬先生說。
隨叫隨飛 入職門檻不止好體力
隨着賽事越來越“熱”,看似通過平臺報名即可參與馬拉松拍攝,還能獲得可觀收入的馬拉松攝影師,成爲不少人心中的理想工作,但實際上,這一職業的門檻並不低。
首先,作爲一名馬拉松攝影師,所需要具備的就是好體力。
馬拉松攝影師還需要奔波於不同的城市參加賽事。
今年參加了三場馬拉松拍攝的景女士表示,雖然馬拉松賽事舉辦通常在週六、週日,但馬拉松攝影師需要提前到達現場踩點、規劃拍攝路線。賽事集中的情況下,每週都在前往不同城市舉辦的馬拉松比賽路上。
在馬拉松賽事中,由於賽道是封閉的,要想捕捉到選手的起跑、衝刺等關鍵畫面,需要馬拉松攝影師乘坐地鐵、騎自行車,甚至奔跑、步行到達相應的賽道路段。另外,對於大型馬拉松賽事來說,參賽者都在萬人以上,馬拉松攝影師在沿賽道拍攝過程中存在摔倒、碰撞等風險。
據相關平臺規定,馬拉松攝影師必須自行購買意外保險。
“一個人拿着幾萬甚至十幾萬的設備奔跑在賽道旁,不僅要保護好設備安全,還要捕捉畫面,這是極具挑戰性的工作。有時蹲在地上一拍五、六個小時,一場馬拉松下來,三個手指按快門已經按到發麻。”李先生如是說。
除此之外,平臺通常會要求攝影師自帶設備。在業內看來,對於賽事攝影來說,設備是拍到好照片的首要條件,使用全畫幅相機和高級別鏡頭已成爲馬拉松攝影圈內共識。
“馬拉松攝影往往需要專業級全畫幅相機,如索尼A9III,並且要至少具備一個專業的長焦鏡頭。此外,爲了更好地拍攝人像和大場景,有時還需要廣角鏡頭和定焦鏡頭。”楊女士說。
據瞭解,目前馬拉松拍攝中最常用的長焦鏡頭爲70—200mm F2.8。以索尼品牌爲例,此款鏡頭在京東索尼官方旗艦店的售價爲18066元。若再配上售價爲44999元的索尼A9III,一套設備需要6多萬元。
“野拍”滋生 版權爭議頻發
此外,馬拉松攝影師行業發展還不夠規範,部分非官方合作的攝影師在賽道內外進行“野拍”,並以更低的價格出售照片,不僅擾亂秩序,還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權和隱私權的風險。
北京商報記者在某二手的平臺上注意到,多個非官方認證的攝影師在出售馬拉松攝影服務,承諾可以在最佳點位上拍攝或全程跟拍,價格也比官方更低。
另外,在消費者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戶端】平臺黑貓上,有消費者投訴愛雲動平臺未經授權允許用戶付費下載他人蔘賽照片,存在對他人肖像權、隱私權的侵犯。
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識產權業務委員會主任李洪江律師認爲,未經授權的賽事影像雖然不構成隱私權的侵犯,但將其用於商業目的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權,即使參賽者默許在賽事直播、新聞報道中出鏡,也不等同於授權第三方平臺商業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9條,肖像權爲絕對權,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許可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他人肖像。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52條規定,未經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等相關權利人許可,不得以營利爲目的採集或者傳播體育賽事活動現場圖片、音視頻等信息。
“參賽者雖自願參與賽事,但未明確授權主辦方或第三方平臺使用其肖像牟利,因此第三方平臺的行爲構成肖像權侵權。但是若賽事通知、章程或報名協議中包含‘允許主辦方及合作方使用參賽者肖像’條款,且條款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知情同意’要求(如顯著提示、單獨授權),則主辦方授權的合作方使用不構成侵權。”李洪江進一步指出。
從事馬拉松攝影十年的譚先生表示,“馬拉松攝影師往往需要具備預判能力。精彩只有一瞬,攝影師沒時間思考,更不可能去給參賽者擺動作。有時站在合適的位置上,卻拍不到精彩照片,反而毫無準備的時候,突然出現了值得拍的瞬間,不僅需要快速抓拍,還得保證構圖。希望平臺和賽事組委會能夠限制非官方合作的攝影師進入拍攝區,給予官方馬拉松攝影師更多保障與支持”。
在中國投資協會上市公司投資專業委員會副會長支培元看來,行業協會應建立健全馬拉松攝影師認證體系,加強自律監管,對於違規行爲進行嚴肅處理;同時,政府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針對馬拉松攝影領域的特殊情況,細化法律條款,爲馬拉松攝影師和參賽選手提供法律保障。
北京商報記者 盧揚 劉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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