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淮南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開展金融統計業務,大中小微企業貸款專項統計有誤;未按規定開展假幣收繳業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受到警告並被罰款50萬元。
陳某(時任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行管理部副總經理)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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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當事人名稱(姓名、職務) |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 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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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淮南銀罰決字〔2025〕1號 |
1.未按規定開展金融統計業務,大中小微企業貸款專項統計有誤。 2.未按規定開展假幣收繳業務。 3.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
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人民幣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淮南市分行 |
2025年4月 18日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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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某 (時任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行管理部副總經理) |
淮南銀罰決字〔2025〕2號 |
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
處以一萬五千元人民幣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淮南市分行 |
2025年4月 18日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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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