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銀行常州分行被罰56.5萬元: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

金融一線
昨天

  4月30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常州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受到警告並被罰款56.5萬元。

  王某金(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副行長)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責任,被罰款2萬元。

序號

當事人名稱

(姓名、職務)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違法行爲類型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備註

1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常銀罰決字〔2025〕1號

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警告,並處罰款56.5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常州市分行

2025年4月24日

三年

2

王某金(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副行長)

常銀罰決字〔2025〕2號

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責任。

罰款2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常州市分行

2025年4月24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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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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