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30 日金融一線消息,據重慶金融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因高估不良債權價值,實質是爲企業提供融資;不良資產認定依據不充分、收購不潔淨;虛假認定實質性重組;低估不良債權實際價值並向原債務人重組方進行轉讓;通過借新還舊、虛假處置方式掩蓋不良,期間弱化抵質押措施造成重大損失被罰款共計 180 萬元。
同時,黃璀(時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業務三部負責人)因部分項目不良資產認定依據不充分、收購不潔淨,被罰款 5 萬元;柏燕(時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業務二部負責人)因虛假認定實質性重組,被警告;孫俊森(時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資產保全二部負責人)因低估不良債權實際價值並向原債務人重組方進行轉讓,被罰款 5 萬元。
以下爲罰單詳細信息: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 |
渝金管罰決字〔2024〕30號 |
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於投資,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修繕,貿易背景審查不嚴,未按項目進度放款,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行爲,內控管理不嚴、超標準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信用卡分期業務電話營銷不規範,現金管理綜合服務質價不符 |
罰款共計219萬元 |
重慶金融監管局 |
2 |
傅甫靈(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彭水支行副行長) |
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於投資行爲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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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鄧鑫(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璧山支行副行長) |
現金管理綜合服務質價不符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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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蘇穎(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銅梁城南支行負責人) |
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 |
警告並罰款0.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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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徐松(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墊江新民支行負責人) |
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 |
警告並罰款0.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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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
渝金管罰決字〔2025〕15號 |
高估不良債權價值,實質是爲企業提供融資;不良資產認定依據不充分、收購不潔淨; 虛假認定實質性重組;低估不良債權實際價值並向原債務人重組方進行轉讓;通過借新還舊、虛假處置方式掩蓋不良,期間弱化抵質押措施造成重大損失。 |
罰款共計180萬元 |
重慶金融監管局 |
7 |
黃璀(時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業務三部負責人 |
部分項目不良資產認定依據不充分、收購不潔淨 |
罰款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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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柏燕(時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業務二部負責人 |
虛假認定實質性重組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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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孫俊森(時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資產保全二部負責人) |
低估不良債權實際價值並向原債務人重組方進行轉讓 |
罰款5萬元 |
責任編輯:小浪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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