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相繼發佈公告,宣佈不再設立監事會。各銀行董事會已審議通過相關議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訂及監事會職權移交。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也同步跟進,明確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承接監事會職能,並調整職工董事設置。此次調整依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24年12月發佈的《關於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金融機構通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履行監事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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