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珠海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35萬元 。同時,徐洋健(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小企業業務部客戶經理)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以下為罰單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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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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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珠金罰決字〔2025〕3號 |
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
罰款35萬元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珠海監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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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徐洋健(時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小企業業務部客戶經理) |
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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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浪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