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星美凱龍原執行總裁高爽職務侵佔案迎來終審判決。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謝某、高某職務侵佔罪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高爽因在公司業務中通過虛增服務費非法侵佔公司資金,數額巨大,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案件回溯至2021年,紅星美凱龍控股股東紅星控股與重慶璧山區政府簽訂1億美元外資投資協議,高爽作爲時任執行總裁,全權負責外資引入工作。
在此期間,高爽經同事謝某介紹結識中間人袁某。在知曉袁某要求的業務費用低於其他資方報價後,高爽與謝某等人私下商議,與袁某約定:
在紅星美凱龍按13%(390萬美元)支付服務費給袁某後,袁某將其中3%(9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501萬元,扣除稅費等)返還給高爽等人。高爽與謝某達成七三分成協議,最終高爽分得349.3萬元。
在審理過程中,高爽的辯護人提出,高爽增加3%服務費作爲獎勵獲得了時任董事長車建新的同意,主觀上不具有非法佔有公司財物的目的,且公司未遭受財產損失。
但法院查明,儘管車建新最初簽署情況說明稱“口頭同意3%獎勵”,但隨後又自願出具情況說明否認這一說法,在司法機關介入後的詢問中,車建興均堅稱從未同意給予高爽3%的獎勵。
法院認定,高爽身爲公司工作人員,在商業活動中違背對本單位的忠實義務,與他人串通,通過虛報開支套取單位資金據爲己有,行爲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值得注意的是,高爽在案發後認罪認罰,並全額退賠了公司經濟損失,獲得公司諒解,這成爲法院從輕處罰的重要考量因素。
細節曝光
“二審裁定書”顯示,高爽出生於1984年12月14日,江蘇淮安人,研究生學歷,戶籍地址上海市松江區,住北京市朝陽區。因涉嫌職務侵佔罪,高爽於2023年5月24日被抓獲,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逮捕,同年7月7日被取保候審。
圖:高爽
高爽於2019年2月起爲紅星美凱龍工作,初始職位爲公司副總裁,2021年升任執行總裁兼西南區域聯席董事長;此外,受時任紅星美凱龍董事長車建興的委託,高爽全權負責重慶市璧山區TOD大型城市綜合體項目的外資引入工作。
紅星美凱龍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紅星美凱龍的第二大股東,下稱“紅星美凱龍控股公司”)於2021年與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簽訂投資協議,約定紅星美凱龍控股公司完成1億美元的外資投資。
“二審裁定書”顯示,高爽經同案被告人(該公司同事)謝某介紹認識中間人袁某,高爽手上有全權負責外資引入的職務便利,在知曉袁某要求的業務費用遠遠低於其他資方報價後,與謝某等人商量,私下與袁某一方約定:
由袁某一方幫紅星美凱龍控股公司完成3000萬美元引入任務,並按照引入外資金額的13%收取服務費,即390萬美元。袁某將其中的3%(90萬美元)返還給高爽等人。
高爽與謝某達成3%返點金額的七三分成,即高爽分得70%,謝某分得30%。在高爽的促使下,紅星美凱龍公司與袁某簽訂合同,約定服務費標準爲13%,袁某一方完成上述工作後,高爽在對公付款申請流程上簽字同意並經多人審批後,紅星美凱龍控股公司共支付袁某一方390萬美元服務費。
2021年11月,高爽安排謝某到深圳從袁某處取回事先約定的3%服務費,後袁某以現金、銀行轉賬方式,將人民幣501萬元(系90萬美元扣除稅費等之後的金額)支付給謝某。謝某收到錢後陸續向高爽以及高爽指定的賬戶(其母親李某、表妹張某)轉入349.3萬元,謝某自己分得151.7萬元。
2023年5月24日,高爽在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其他案件的過程中,被民警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