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現猛人!光大證券

市場資訊
2025/05/09

(轉自:偉海精英)

年來頻頻引發風波的光大證券,又捲入了一起離奇的訴訟案。某位曾經的高管人員,以近乎「硬核」的姿態,將尚是「僱主」的光大證券推向被告席。追溯這位當事人的過往經歷,行家更是驚歎於其行事風格的「勇猛」。

又見勞動糾紛

一起提前三個月的開庭公告,引起行家的興趣。

五一期間,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簡稱:靜安區法院)傳來消息,預定將在今年8月4日開庭審理鄭孝平訴光大證券的勞動合同糾紛案件。

在此之前,光大證券發布於今年3月的2024年報中,出現了一條「線索」:2025年2月,鄭某某因勞動合同糾紛,向光證資管(光大證券作為第三人)提起訴訟,涉案金額約為2,356.9萬元。該案已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受理。

彼時,行家只是感慨:不愧是魔都知名券商,勞動爭議的金額真不少。

而今想來,卻似乎存在關聯:同樣是勞動合同糾紛,並且同樣涉及光大證券。

那麼,本次的開庭預告中的原告方,是否就是光大證券2024年報中出現的起訴光證資管、金額逾2300萬元的鄭某某?由於公開信息缺乏,行家尚不能確定。

曾是券商高管

回到本案,原告方的名字,勾起了久遠的回憶。

話說,2012年2月,上海光大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光證資管)成立。同年12月,經光證資管申請,上海證監局覈准鄭孝平證券公司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不過,光證資管發布的2012年度審計報告,並沒有提及當時的高管信息。

2013年,光證資管年報顯示:王衛民為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吳亮為總經理,鄭孝平為合規總監。

2014年,光證資管在年報中詳細披露了高管人員的信息:董事長熊國兵,生於1968年;總經理汪沛,生於1976年;身兼董事、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的鄭孝平,生於1968年。對照中證協從業人員信息:鄭孝平於2013年7月登記執業於光大證券,2014年2月至2017年4月期間登記執業於光證資管。2017年3月回到光大證券,至今仍登記為從業人員。

而曾任光證資管總經理,現任光大證券業務總監的汪沛,雖然是在2011年10月就加入了光大證券,但他在光證資管的董事任職資格卻是在2014年4月獲批,同年7月獲批光證資管高管任職資格。中證協從業人員信息顯示,汪沛於2014年5月至2023年1月期間在光證資管登記執業。2023年初,他出任光大證券業務總監,躋身高管序列。

2017年7月,朱軼女士出任光證資管合規總監兼首席風險官。2017年及其後的年報中,鄭孝平再未出現。而他離任的原因,或許與一組監管處罰有關。

不服監管處罰

時間回溯到2016年9月。多家媒體對部分公募基金、專戶產品、集合計劃在參與新股網下申購過程中存在超額申報、獲取超額收益的行為進行了報道。

其後,上海證監局通過談話取證、現場覈查發現,自2016年6月1日起,光證資管14只產品在參與35只股票網下申購時出現379次申報金額超過產品現金總額的情況。

2017年3月,上海證監局公開發布的監管函載明:光證資管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申購新股過程中,多隻集合計劃的申報金額超過集合計劃現金總額。

汪沛作為公司總經理,未有效履行管理職責;鄭孝平作為合規總監和首席風險官,未有效履行合規風控的管理職責,雙雙被上海證監局約談。

被請去「喝茶」之後,鄭孝平不服監管處罰,在2017年5月向證監會申請行政複議。同年8月,證監會作出[2017]104號《行政複議決定書》,維持監管措施。

對行政複議結果不服,鄭孝平一舉將上海證監局和中國證監會訴至法院,要求撤監管措施和複議決定。2017年11月,浦東法院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其後,他進一步上訴至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簡稱:上海三中院),並且在訴狀中稱相關部門對光證資管「濫用職權」「選擇性執法」「打擊報復「。2018年4月,上海三中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光大頻現猛人

放下案卷,行家心頭咯噔一聲:這位還真是猛人。

要說起訴證監會的券商人士,行家也算是見識過了。

比如,2023年12月,證監會點名時任長城證券副總裁韓飛,在職期間使用兩個身份違規炒股,處以「罰沒1.17億,十年市場禁入」的重罰。韓飛曾向法院起訴證監會要求「免責脫罪」,遭到駁回。今年年初,北京金融法院向其公告送達強制執行令。

另一起案件的當事人趙遠軍,時任光大證券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因內幕交易「星星科技」以及「借名」買賣證券,證監會對其罰款460萬元,並處以十年市場禁入。今年3月,北京金融法院的公告顯示,將於2025年5月26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趙遠軍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類一案。

說來也是巧了,光大證券「大佬」起訴證監會的事件,已經不止一次發生了。

更早之前,「烏龍指」案的當事人之一,時任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被證監會處以60萬元頂格罰款,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對這一「頂格」處罰不服,他自2014年開始接連起訴證監會,最終驚動了最高法院。這起持續四年的拉鋸訴訟,以監管全面勝訴告終。

同一家券商,怎麼屢屢發生「怒懟」監管的事件?都說物以類聚,這難道是光大證券的企業文化?光大證券在引導方面,是否考慮過不良影響?

對比早年的楊劍波,近期的趙遠軍,兩位當事人收到的的「頂格」處分,不僅要支付「天價罰款」,還面臨職業生涯的「毀滅打擊」。

而鄭孝平的違規處罰,卻顯得「輕描淡寫」,畢竟只是「監管約談」 。面對這樣的處罰,他硬槓監管,似乎只是為了「討個說法」。

無論是非對錯,這種不畏強權,堅持己見的勇氣,讓行家深感佩服,同時也頗為惋惜。

「不服就幹」,起訴證監會的鄭孝平,慘遭敗績。如今,已近退休年齡的他,作為在職人員,又與老東家對簿公堂。

而同案被「約談」的時任光證資管總經理汪沛,或許因為「認錯認罰」態度良好,多年來坐穩了高管之位。如今更是上演「封疆大吏進京」的戲碼,升職為光大證券業務總監。

企查查和天眼查信息顯示,2024年以來,光大證券已有多起勞動糾紛訴訟。除吳某某訴光大證券案獲賠逾800萬元外,其餘案件的進展依然缺乏公開信息。

或許,光大證券應該思考:如何平衡業務創新與合規底線、處理員工關係與風險管理?發揮」猛人「所長,提升業績和股東回報,方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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