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歌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以解決一起指控該公司對黑人員工存在系統性種族偏見的訴訟。
周四晚間,一份涉及加利福尼亞州和紐約州4000多名谷歌員工的初步和解協議被提交至加州奧克蘭聯邦法院,並需要法官批准。
該集體訴訟案的原告稱,谷歌存在一種 「帶有種族偏見的企業文化」,管理層將黑人員工引向較低級別的工作崗位,給他們較低的工資,降低他們的績效評級,並剝奪他們晉升的機會。
根據訴狀,2021年,黑人員工僅佔谷歌員工總數的4.4%,佔領導層的3%。
原告艾普麗爾·柯利(April Curley)受僱負責擴大對歷史悠久的黑人學院的外聯工作,她說谷歌拒絕給予她晉升機會,將她刻板地視為 「憤怒的 」黑人女性,並在六年後解僱了她,因為她編寫了一份關於谷歌涉嫌種族偏見的報告。
據稱,管理人員還詆譭黑人員工,宣稱他們不夠 「Googley 」或缺乏 「Googleyness」,原告稱這是種族歧視的說法。
谷歌在同意和解時否認存在不當行為,並表示完全遵守了所有適用法律。
谷歌發言人Courtenay Mencini周五在一封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我們堅決不同意關於我們不當對待任何人的指控,我們將一如既往地致力於為所有員工提供一致的薪酬、僱佣和平級待遇。」
該訴訟始於2022年3月,當時的監管機構現在被稱為加州民權局(California Civil Rights Department),它開始調查谷歌對待黑人女員工的情況。
原告律師最多可從和解基金中索取1250萬美元的費用。本周一,律師以他們收集到的證據和谷歌的 「合理論據 」為由,駁回了代表求職者提出的相關索賠。
此案名為柯利等人訴谷歌有限責任公司,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訴訟編號 22-01735。
責任編輯:李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