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以解決一起指控該公司對黑人員工存在系統性種族偏見的訴訟。
週四晚間,一份涉及加利福尼亞州和紐約州4000多名谷歌員工的初步和解協議被提交至加州奧克蘭聯邦法院,並需要法官批准。
該集體訴訟案的原告稱,谷歌存在一種 “帶有種族偏見的企業文化”,管理層將黑人員工引向較低級別的工作崗位,給他們較低的工資,降低他們的績效評級,並剝奪他們晉升的機會。
根據訴狀,2021年,黑人員工僅佔谷歌員工總數的4.4%,佔領導層的3%。
原告艾普麗爾·柯利(April Curley)受僱負責擴大對歷史悠久的黑人學院的外聯工作,她說谷歌拒絕給予她晉升機會,將她刻板地視爲 “憤怒的 ”黑人女性,並在六年後解僱了她,因爲她編寫了一份關於谷歌涉嫌種族偏見的報告。
據稱,管理人員還詆譭黑人員工,宣稱他們不夠 “Googley ”或缺乏 “Googleyness”,原告稱這是種族歧視的說法。
谷歌在同意和解時否認存在不當行爲,並表示完全遵守了所有適用法律。
谷歌發言人Courtenay Mencini週五在一封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我們堅決不同意關於我們不當對待任何人的指控,我們將一如既往地致力於爲所有員工提供一致的薪酬、僱傭和平級待遇。”
該訴訟始於2022年3月,當時的監管機構現在被稱爲加州民權局(California Civil Rights Department),它開始調查谷歌對待黑人女員工的情況。
原告律師最多可從和解基金中索取1250萬美元的費用。本週一,律師以他們收集到的證據和谷歌的 “合理論據 ”爲由,駁回了代表求職者提出的相關索賠。
此案名爲柯利等人訴谷歌有限責任公司,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訴訟編號 22-01735。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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