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陽光能源(00757)發布公告,於2025年5月13日,錦州陽光(為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作為借款人,與該銀行作為貸款人訂立一份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貸款本金金額為人民幣1億元,貸款期限為一年(貸款),貸款將於錦州陽光於2025年5月12日提前全額償還2024年貸款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可供提取。錦州陽光於借款合同下的義務將由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主要股東譚文華先生(譚先生)分別提供公司擔保(公司擔保)(可不時修改)及個人擔保(個人擔保)(可不時修改)予該銀行作擔保,擔保金額最高為人民幣1.2億元。如貸款期屆滿後繼續辦理新一期貸款或其他信貸業務,公司擔保及個人擔保將持續有效至2028年6月21日。
本集團主要從事:製造及買賣光伏組件業務,興建及經營光伏電站及半導體業務。錦州陽光主要從事製造及買賣光伏組件。是次貸款的可用性反映該銀行對本集團業務前景及償債能力具信心,並支持本集團於光伏市場的未來發展與增長潛力。董事會考慮到簽訂借款合同將有利於提升本集團的財務管理、優化本集團的財務結構、拓寬孖展來源及於孖展成本洽商時提高議價能力,以降低未來孖展成本,認為借款合同的條款乃經各方公平磋商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