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茂(00817)附屬行使優先收購權

智通財經
05-16

智通財經APP訊,中國金茂(00817)發佈公告,有關於2025年1月22日,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北京亦城獲嘉興投資指定爲繼任的優先收購權人,北京亦城於當日根據優先權協議的條款向華福證券發出優先收購權行權通知,通知其決定行使對標的資產的優先收購權,擬行權價格爲不超過人民幣13.23億元,且不應超過最終國資評估備案結果。

於2025年5月16日,北京亦城與華福證券訂立標的資產轉讓協議(包括股權轉讓協議及債權轉讓協議),據此,北京亦城決定行使對標的資產(即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的標的股權和標的債權(含標的物業))的優先收購權,總對價爲人民幣13.23億元。

根據轉讓協議,北京亦城同意收購而華福證券同意出售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持有的標的股權和標的債權(含標的物業)。於本次交易完成後,標的資產將由公司間接全資持有。

於2022年6月10日,公司當時間接聯屬公司鼎茂置業和嘉興投資與華福證券(代表專項計劃)訂立股權轉讓協議和債權轉讓及債權債務確認協議,據此於2022年 6月30日籌備成立一項資產支持證券計劃,名爲金茂華福-長沙金茂廣場北塔二期綠色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碳中和),以將鼎茂置業持有的標的物業證券化,以及爲集團的運營和業務發展籌集資金。

資產支持證券代表專項計劃權益的相應份額,爲華福證券依據標的資產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受益憑證,標的資產爲標的股權和標的債權(含標的物業)的統稱。標的股權係指鼎茂置業的100%的股權。標的債權係指計劃管理人根據債權轉讓及債權債務確認協議的約定對鼎茂置業享有的債權本金人民幣7.50億元。標的物業係指由鼎茂置業100%持有的位於中國湖南省長沙市湘江新區的金茂廣場北塔寫字樓物業,可出租面積約爲94,395.55平方米,作辦公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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