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公司實控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金十數據5月16日訊,冠城新材晚間公告,近日,公司實控人、董事薛黎曦收到江西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江西證監局擬決定:一、對薛黎曦建議他人買賣冠城大通(公司原簡稱,下同)的行爲,處以150萬元罰款;二、對薛黎曦短線交易冠城大通的行爲,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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