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能源(00757.HK) 宣佈,全資附屬錦州陽光作爲借款人,與興業銀行瀋陽分行訂立流動資金借款合同,貸款本金金額爲1億元人民幣,貸款期限爲一年。該貸款將於錦州陽光在5月12日提前全額償還2024年貸款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供提取。
錦州陽光於借款合同下的義務將由公司及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主要股東譚文華分別提供公司擔保及個人擔保,擔保金額最高爲1.2億元人民幣。(gc/j)(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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