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稱“音著協”)與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虎牙公司”)侵害音樂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做出終審判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虎牙公司上訴,維持原判。在此案中,一審法院認定虎牙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網絡直播平臺使用音著協管理的八首音樂作品,侵害了音著協對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依法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判決虎牙公司向音著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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