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受到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801983萬元,並處174萬元罰款。
應某龍(時任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副總經理)對該行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負有責任,受到警告並被罰款6萬元。
張某(時任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絡金融部副總經理)對該行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姓名、職務) |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爲類型 |
行政處罰 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
備註 |
1 |
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浙銀罰決字〔2025〕34號 |
1. 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2. 違反清算管理規定。 |
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801983萬元,並處174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 |
2025年5月13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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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應某龍(時任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副總經理) |
浙銀罰決字〔2025〕35號 |
對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爲負有責任: 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
警告,處6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 |
2025年5月13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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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某(時任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絡金融部副總經理) |
浙銀罰決字〔2025〕36號 |
對浙江杭州餘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爲負有責任: 違反清算管理規定。 |
處5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 |
2025年5月13日 |
三年 |
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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