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HR假扮獵頭誘導老員工辭職#】陳女士在江蘇常州某藥企幹了6年的銷售,2023年,公司以業績不達標為由,將她從大客戶經理調為了零售經理,並讓她到南京公司報到,工資從上萬元降到3000多,陳女士不同意並繼續在常州上班。之後,公司2次以各種理由向她發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此時,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人員冒充獵頭給陳女士打電話,電話中讓她描述了幾段工作經歷。事後,公司以電話中套取的工作經歷為由,稱陳女士有兼職的情形,再次要求解聘。與公司交涉無果的陳女士,無奈起訴到了法院。法院審理後認為,該藥企在整個用工管理過程中存在一系列違法違規的行為。本案中公司拿不出陳女士業績不達標的證據,還讓工作人員冒充獵頭公司,誘導陳女士辭職。此外,公司也沒有有效的證據證明陳女士存在兼職的情況。最終,法院判決公司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5日內向陳女士支付賠償金。(荔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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