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按時披露2024年中期報告,碧桂園地產集團及相關責任人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責任人包括時任董事長楊惠妍、總經理莫斌及財務負責人伍碧君等。根據規定,公司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中期報告,但實際披露時間為2025年2月24日。此行為違反了相關信息披露規則,嚴重影響債券持有人權益。目前,碧桂園已採取措施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免責聲明:本文內容由開放的智能模型自動生成,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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