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遷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宿遷分行因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被宿遷金融監管分局罰款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41216萬元。
盧春(時任交通銀行宿遷分行個人金融業務部總經理兼消費者權益保護部總經理、現任零售信貸業務中心副主任)因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
章蘇月(交通銀行宿遷分行對公客戶經理)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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