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池州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池州九華農村商業銀行因7項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池州市分行警告,並處罰款54.15萬元人民幣。該行的具體違法行為如下:
1.涉農貸款統計有誤;
2.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立未覈准;
3.未按規定辦理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工作;
4.未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5.未按規定設定「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覈算經收的預算收入款項;
6.佔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
7.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胡某(時任池州九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學支行內副行長)對池州九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罰款人民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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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