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科軒動力控股(00476)發佈公告,於2023年6月2日,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中國動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買方訂立買賣協議,以代價人民幣3400萬元出售重慶中銅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目標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目標集團”)的全部股權。
擬出售資產爲目標公司附屬公司重慶穗通新能源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穗通”)所持有的特定無形資產(包括改裝客車企業狀態),而目標集團所有其他主要資產及負債須於處置事項完成前透過重組保留於集團內。
作爲出售協議的先決條件之一,集團須完成穗通若干資產及負債重組。據此,自訂立出售協議以來,集團已根據該協議完成若干重組步驟。
買方已向賣方支付合共約人民幣2490萬元,並向穗通(目標公司附屬公司之一)支付合共約人民幣910萬元。買方認爲其透過上述合共人民幣3400萬元付款已履行出售協議的代價支付義務,惟本集團認爲其中約人民幣410萬元應支付予賣方或本公司其他附屬公司(非目標集團成員)。
儘管本集團敦促買方按照出售協議條款履行義務,因本集團與買方就執行過程產生一系列分歧,雙方關係惡化且出售事項未能完成。
於2024年8月21日,買方向重慶仲裁委員會對集團提呈重慶仲裁,要求退還代價人民幣3400萬萬元,另加罰款人民幣680萬元及賠償約人民幣4000萬萬元。
2024年9月3日,本集團收到重慶市第叄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凍結本集團所持有的穗通、深圳市中動智慧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東莞中銅電動汽車有限公司的股權,凍結期限爲叄年。
於2025年5月27日,集團收到重慶仲裁委員會於2025年5月16日作出的重慶仲裁裁決書,重慶仲裁委員會裁定:
(1)出售協議於2024年9月12日有效終止;
(2)集團須於收到該裁判決之日起15日內(a)向買方退還穗通出售事項之對價人民幣3400萬元;(b)向買方支付約人民幣550萬元作爲違反出售協議條款的違約金;及(c)向買方支付資產保全申請相關費用人民幣4.6萬元;
(3)買方須於收到該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集團支付人民幣76萬元作爲違反出售協議條款的違約金;及
(4)集團須承擔訴訟費用約人民幣23.9萬元,而買方須承擔訴訟費用約人民幣2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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