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披露案件:員工謀騙公司1.4億餘元,境外虛擬貨幣洗錢再分贓】金色財經報道,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衆號,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發佈《反商業腐敗檢察工作白皮書(2020—2024)》,其中披露某大廠員工騙取短視頻平台公司獎勵金,涉案金額共計1.4億餘元,該員工想到比特幣並利用8個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將涉案錢款從人民幣轉化為虛擬貨幣,再通過境外「混幣」平台混淆虛擬貨幣來源、種類,以虛擬貨幣形式經多個層級轉移。 犯罪人員將虛擬貨幣作為媒介,故意增加交易複雜程度以逃避資金追溯。檢察機關啓動技術輔助審查機制,使用區塊鏈大數據流向分析工具及虛擬貨幣、人民幣流向的「雙向審查」,證明涉案錢款、虛擬貨幣的轉移路徑,為進一步查明事實和追贓挽損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