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6日,中國證監會公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其中提到要求晶澳科技(002459.SZ)補充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存在未決訴訟等事項。據港交所4月28日披露,晶澳科技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書,中信證券和中金公司為聯席保薦人。
具體來看,證監會公示指出,請晶澳科技就以下事項補充說明,請律師進行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請說明你公司下屬公司受到安全生產相關行政處罰的具體情況,相關安全生產事故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繳納罰款進展及是否已採取必要、有效的整改措施;是否存在其他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及具體情況,是否構成《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的限制孖展情形或其他不得上市情形。
二、你公司及下屬公司存在未決訴訟,請說明相關案件審理進展及是否構成本次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據了解,晶澳科技主營業務為太陽能光伏硅片、電池、組件及儲能系統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太陽能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運營,以及光伏材料與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等。招股書顯示,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於2024年以光伏組件出貨量計全球排名第三,市場份額為12.3%,且自2015年以來光伏組件出貨量連續10年位列全球前四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產品覆蓋全球178個國家與地區,並已設立了16家海外銷售公司,包括在全球各區域的七個區域運營中心,於往績記錄期間,公司半數以上的銷售額來自海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