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成都報道近日,瀘州銀行(01983.HK)發布公告,宣佈擬撤銷監事會,刪除公司章程中監事會和監事相關內容,並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承接和行使監事會相關職能。此舉拉開了川內銀行取消監事會的大幕。

擬取消監事會
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承接
瀘州銀行2024年年報信息顯示,截至報告披露日,該行監事會共由5人組成,包括股東監事1名,外部監事2名,職工監事2名。

監事長吳偉現年55歲,自2022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瀘州銀行監事及監事長。此前,吳偉曾長期在瀘州市政府部門工作,在加入瀘州銀行前,其為瀘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編辦主任。
兩名職工監事為陳勇、劉永麗,陳勇為綜合管理部總經理,而劉永麗此前為風險管理部總經理,現為授信審批部獨立審批人;兩位外部監事郭兵、呂紅,分別為律師和農業銀行瀘州分行退休職工。
瀘州銀行公告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制度的規定,以及國有金融企業監事會改革工作的有關要求,本行擬撤銷監事會,並相應修訂本行公司章程,刪除與監事會、監事相關內容,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承接和行使監事會的職權。
微成都注意到,目前該行審計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主任委員由程如龍擔任,委員包括潘麗娜、高晉康。

瀘州銀行還表示,撤銷監事會須待本行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的方式審議批准,並且待修訂後的公司章程取得本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覈准後方可生效。
待監事會正式撤銷後,本行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監事會監督委員會議事規則等與監事會有關的公司治理制度廢止,現任監事會成員不再擔任監事、監事會及下設委員會相關職務。
宣告推進大規模增資擴股
補充核心一級資本
與此同時,瀘州銀行日前公告稱,擬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0億股新H股。此次定增的發行對象預計不少於6名,發行價定為不低於1.85港元/股,募集資金總額不低於18.5億港元。
官網資料顯示,作為來自四川的「酒系」銀行,瀘州銀行為瀘州市屬國有企業,主要股東有瀘州老窖集團、四川省佳樂企業集團、瀘州市財政局等,國有股佔比51.35%。2018年12月瀘州銀行登陸港交所,成為西部地區地級市中首家上市的銀行。
數據顯示,去年瀘州銀行實現營收52.09億元,按年增幅9.2%,其中利息淨收入35.19億元,按年增幅13.94%;淨利潤及歸母淨利潤均為12.76億元,按年增幅28.3%。

截至2024年末,該行資產規模超過1700億元,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27%,低於全國商業銀行(不含外國銀行分行)的平均水平(11%)。

為此,瀘州銀行計劃充分利用香港資本市場的孖展優勢,通過非公開發行H股補充核心一級資本,進一步增強綜合競爭實力。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經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本行的核心一級資本。
瀘州銀行表示,本次H股發行完成後,該行各級資本充足水平能得到有效補充,進一步增強安全邊際並提升風險抵禦能力。在此基礎上,可釋放更多信貸空間,並最終實現內生利潤留存及外源資本補充的良性循環。
瀘州銀行還在公告中透露,沒有發行對象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預計會因為本次發行而成為該行的主要股東。
新聞多一點>>
監事會是公司的內部監督機構,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此前,已有多家銀行官宣擬撤銷監事會。在今年4月末,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五大國有銀行宣佈取消監事會後,各家銀行紛紛跟進。
而銀行陸續宣佈撤銷監事會的背後,是去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已正式實施,對監事會、職工董事設定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其中提到,允許金融機構根據自身實際,優化監督機構設定。可以繼續保留監事會、監事,也可以選擇由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履行監事會職責,不設監事會或監事。
2024年12月1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指出:金融機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董事會中設定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和監管制度規定的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此外,對於原有監事人員的去留,金融機構取消監事會後,原外部監事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要求的,可按照獨立董事的選任程序轉任獨立董事。但原任職外部監事和轉任獨立董事的累計任職年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六年。業內人士表示,總體看,上述修改有利於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靈活性和有效性。
(文章來源:紅星資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