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永州監管分局日前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湖南新田農村商業銀行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被罰款80萬元。
鄧芝文(時任湖南新田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副主任、主辦會計)因對該行內控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被給予警告。
唐磊(時任湖南新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主任)因對該行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被給予警告。
以下為罰單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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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永金罰決字〔2025〕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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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當事人 |
湖南新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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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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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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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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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永州監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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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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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永金罰決字〔2025〕2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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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當事人 |
鄧芝文(時任湖南新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副主任、主辦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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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對該行內控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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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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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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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永州監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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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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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永金罰決字〔2025〕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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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當事人 |
唐磊(時任湖南新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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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對該行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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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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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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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永州監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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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5年5月30日 |
責任編輯:小浪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