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追債泛海控股8.6億 昔日前十大股東陷金融借款糾紛

財中社
06-10

  6月6日,泛海控股(泛海3,400205)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起訴材料。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生銀行(600016)北京分行將泛海控股及其子公司武漢中央商務區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建設集團青島有限公司等,以及控股股東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盧志強等起訴至北京金融法院,該院於5月26日受理此案,本案無反訴。

  2019年12月,泛海控股向民生銀行申請11.6億元融資,展期後到期日調整爲2024年11月17日,擔保方式包括武漢公司名下部分土地抵押、青島公司名下部分房產抵押、泛海控股持有的不動產公司30%股權質押,以及不動產公司、股權公司、星火公司、中國泛海及盧志強提供保證擔保。因泛海控股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涉及部分未償還本金8.6億元,民生銀行已就該筆債務提起訴訟。

  民生銀行的訴訟請求包括:1.判令泛海控股償還貸款本金8.6億元及相應利息、罰息、複利,支付爲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產生的律師費;2.判令民生銀行對各被告名下抵押物、質押物的折價或拍賣、變賣價款在上述債權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3.判令中國泛海、不動產公司、星火公司及盧志強對泛海控股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4.判令八被告共同承擔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等訴訟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泛海控股因3億元未償還本金,已被民生銀行北京分行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法院。5月12日,泛海控股公告稱,公司於5月9日收到該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就(2024)京0108民初35358號生效判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已立案並責令泛海控股立即履行義務,逾期將依法強制執行。

  早在2025年3月17日,法院已對該3億元借款糾紛作出判決,具體內容包括:1.泛海控股需在十日內償還本金3億元、利息832.9萬元,以及截至2024年2月28日的罰息1021.8萬元(2024年2月28日後的罰息以3億元爲基數,按年利率13.425%計算至付清之日)和複利(複利以欠付利息和罰息之和爲基數,按同利率自2023年8月30日起算),且各項費用總計不超過以本金爲基數按年利率24%計算的金額;2.民生銀行對質押的不動產公司4000萬元股權的拍賣、變賣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3.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不動產公司、星火公司及盧志強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履行保證責任後可向泛海控股追償;4.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由泛海控股、中國泛海、不動產公司、星火公司及盧志強等被告共同承擔,若未按期履行判決,需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泛海控股與民生銀行的淵源頗深。泛海控股的控股股東中國泛海是民生銀行2001年設立時的重要發起人股東,曾位列該行前十大股東,是其早期民營資本架構的重要參與者。作爲中國泛海旗下核心上市平臺,泛海控股長期深度持股民生銀行,截至2023年8月仍持有其4.1%股份(全部因債務糾紛遭司法凍結),系民生銀行長期前十大股東之一。此外,泛海實控人盧志強曾在民生銀行擔任副董事長多年。

(文章來源:財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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