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胡永新)「小孩被天降烏龜砸死,飼主判賠128萬」這一話題衝上微博熱搜。6月10日,北京商報記者從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韶關市民趙某夫婦去年底帶孩子在小區玩耍時,一隻從天而降的烏龜砸中孩子頭部,孩子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經調查,墜落的烏龜系小區業主張某飼養。

據了解,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曾投保了物業管理責任險。事故發生後,關於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故趙某夫婦將張某、物業公司及其保險公司等訴至武江法院,請求判令各被告連帶賠償130萬元。
記者了解到,物業管理責任險是一種專門為物業管理企業設計的保險產品,旨在轉移物業管理過程中因疏忽或過失導致的第三方責任風險。其核心功能包括,將物業管理活動中潛在的經濟損失(如第三方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覆蓋因物業管理糾紛引發的訴訟費用(如律師費、訴訟費);針對物業共用設施(如電梯、消防設備)管理不善導致的第三方損失提供賠償等。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張某作為烏龜的飼養人和所有人,應當對趙某小孩的死亡承擔侵權責任。對於保險公司的責任,由於物業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責任,因此保險公司也無需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一審依法判決張某需向趙某夫婦賠償128萬元。
那麼,自家寵物如果致他人傷殘、死亡等,是否有個人層面投保的保險可以覆蓋相關責任?北京劭和明地律師事務所保險律師李超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目前市場上與寵物相關的險種包括家庭責任險、寵物保險等險種,其中會含有寵物致人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寵物責任保障。
「比如有保險公司推出的家庭責任險,100萬保額,年保費大約300—400元,保障全家家庭成員日常生活中的過失,附帶了寵物犬致害責任,同等享受100萬保額,如果寵物犬傷人導致被保險人應該負有賠償責任,則由保險公司賠付。」李超進一步表示。
根據相關保險範圍,一旦達到出險理賠的標準,保險則可以發揮一定的賠償作用。在李超看來,一方面,寵物相關的責任險可以降低寵物飼養人的日常管理風險,避免因為寵物闖禍而給自己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寵物保險通過積極的風險管理,比如要求合法養犬、辦理犬證等規則,也對寵物飼養人進行了一定的風險防範教育,保險行業也會進一步參與到社會風險管理中。
「未看管好寵物,往往應該屬於保險責任,但目前多數僅為寵物犬相關保險。」李超也表示,目前多數產品僅限於寵物犬,針對其他寵物的產品還比較少,主要考慮如果放開所有寵物,可能會有一些很小衆但又存在較高風險的寵物,給保險公司帶來不可控的風險。
需要關注的是,保險均具有免責條款,意味着在一定情況下,自家寵物致人傷亡可能不賠。「消費者在投保時重點要關注涵蓋的寵物範圍,僅限寵物犬、寵物貓,還是包括其他寵物。對寵物是否有特殊要求,比如上述家庭責任險,要求寵物犬需符合當地政府管理規則,辦理寵物犬飼養證,且不是禁止飼養的犬種。」李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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