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6月11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發佈了罰單,劍指新疆阜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兩名副行長。
罰單顯示,新疆阜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違反金融科技管理規定、違反貨幣金銀管理規定、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爲,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對其作出警告,並處罰款53萬元。
此外,時任新疆阜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顏某東和於某,因對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的行爲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1萬元。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