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行長助手
日前,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發布非金融企業債務孖展工具一般主承銷商2024年度主承銷業務執業情況市場評價結果,覆蓋72個評價對象,其中僅江西銀行、吉林銀行、東莞農商行3家獲評D檔。

據悉,2023年以來,交易商協會探索建立主承銷商日常評價機制,通過對市場覆蓋度、業務能力和質量、業務合規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形成A、B、C、D分檔結果,旨在引導主承銷商提升綜合執業能力,推動市場從「規模驅動」向「能力驅動」轉型。
根據交易商協會公告,評價體系分為兩大核心指標:業務規模(45分)和業務質量(55分)。其中,業務規模細分為總量(8分)、結構(20分)和效率(17分);業務質量則涵蓋基本履職情況(25分)、發行定價能力(12分)、做市業務情況(10分)及償付風險處置(8分)。
本次日常評價是交易商協會首次公布綜合性評價結果,日常評價對象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一般主承銷業務資格的72家主承銷類會員,面向54家銀行機構和18家券商機構開展,其中包含26家全國展業銀行和28家地方展業銀行。
江西銀行、吉林銀行和東莞農商行三家地方展業銀行被評定為D檔,這也是交易商協會自2024年修訂評價規則後首次增設D檔。
而D檔承銷商的劃分標準明確:一是業務能力較弱,主承銷金額和發行人家數均低於市場後10%分位數;二是合規性差,曾受警告及以上自律處分;三是存在協會認定的其他負面情形。與2023年相比,2024年新增D檔旨在篩選「業務能力弱、展業明顯不積極」的機構。
交易商協會強調,這與其過往違規行為直接相關。據交易商協會2023年第9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顯示,江西銀行在江西銀行在2021年10月期間,為相關機構違規代持債券提供了便利,未能有效識別交易風險,被通報批評,並被責令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交易商協會2023年第11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顯示,吉林銀行作為四平市城市發展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債務孖展工具的投資人,在債務孖展工具票面利率之外,以「資金監管賬戶費」的名目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其他費用,以達到預期投資收益。相關行為干涉了債務孖展工具的發行利率,違背了發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被予以通報批評,並被責令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東莞農商行則是在2024年12月受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該行因債券承銷管理不到位、向超齡客戶代銷不適當的保險產品等被罰款合計80萬元,時任金融市場部總經理、零售業務部副總經理兼任財富中心主任均因對債券承銷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而被警告。

針對此次評級結果及後續改進計劃,北青金融聯繫採訪江西銀行、吉林銀行和東莞農商行,截至發稿前,尚未得到正式回應。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修訂版規則新增嚴厲條款:連續兩年被評D檔的機構,將被取消債券承銷業務資格。這凸顯監管層強化市場紀律的決心。交易商協會表示,評價結果將推動主承銷商提升執業水平,維護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秦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