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5年破產審判化解債務4200餘億元,推動雨潤系、永泰系、中電系企業重生

揚眼
06-19

轉自:揚子晚報

19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近五年,南京法院通過破產審判化解債務4200餘億元,安置職工4.5萬餘人,幫助450多家企業煥新重生,爲服務打造營商環境最優示範城市、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南京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五年來,南京法院新收破產類案件9604件,審結破產類案件9333件。其中,新收申請類案件5378件,審結5264件;新收強制清算實體案件1155件,審結1148件;新收破產實體案件3009件,審結2859件。破產類實體案件收結案數量整體呈穩步增長態勢,市場退出機制保持常態化暢通運行。南京中院率先制定《關於推進小微企業破產保護的工作方案(試行)》,2023年6月至2025年5月年均審結的重整、和解案件數較之前有大幅度提升。

從破產企業的行業分佈看,佔比前5位的行業爲傳統製造業、批發和零售業、建築業、科學研究及信息技術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佔比約52%。傳統製造業整體佔比呈下降趨勢,2023-2024年度佔比最低降至9%,一定程度表明傳統製造業歷經“陣痛期”後,逐步實現向新質生產力發展轉型升級。科技信息技術服務業在2020-2021年度佔比最高達到近14%後,佔比下降穩定至8%以下,表明科創企業機遇與風險並存。

南京法院保護民營經濟發展,成功推動雨潤系、永泰系、中電系等大型民營企業集團重生,累計化解債務3400餘億元,穩定了上下游產業10萬餘名職工的就業。紅太陽股份公司重整案系資本市場新“國九條”出臺實施強監管背景下審結並執行完畢的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維護了300餘戶債權人和2.04萬戶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全市法院審結小微企業破產案件1300餘起,挽救小微企業80餘家。某會展企業破產清算轉和解案擬定三種清償方式供債權人選擇,探索運用預表決規則。某海外旅遊公司重整案通過市場化方式,準確識別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資產價值,實現“輕資產”類小微企業的快速重生。

下一步,南京法院將以小微企業全類型破產保護方案爲抓手,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公共服務中心平臺優勢,提高破產綜合挽救效能。規範破產案件管理,做好重點案件風險化解。

典型案例一:全國首例重整且執行完畢的上市公司

某股份公司是以綠色農藥及“三藥”中間體的研製、銷售爲主業的上市公司和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2019年以來,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等陷入整體債務危機。2021年高淳法院對控股股東等先行啓動重整後,經債權人申請,南京中院決定對該公司啓動預重整,並於2024年9月13日裁定受理破產重整。10月16日,重整計劃獲高比例通過。同年11月1日,該案裁定批准重整計劃,終止重整程序。12月6日,重整計劃順利執行完畢,標誌該公司重獲新生。近日,該公司被撤銷其他風險警示成功“摘帽”。

該案系資本市場新“國九條”實施強監管背景下,全國首例完成重整且執行完畢的上市公司重整案。南京中院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重整價值識別和挽救機制,打造從可再生資源到生化農藥、生物醫藥、生物質新能源等新型產業,護航新質生產力發展。綜合運用“協同重整+預重整+重整”程序,一攬子化解債務風險。直接化解債務金額約100億元,協同化解集團整體債務總計約141億元,穩定近萬名職工就業,有力維護了300餘戶債權人和2.04萬戶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典型案例二:南京首例民營醫院破產清算,消除環保風險

某婦產醫院系南京市醫保定點單位和愛嬰醫院。因2023年股東破產,出現債務危機。經債權人申請,建鄴法院於2024年1月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清算案。其主要資產爲固定資產和醫用藥品、器械等,其中很多系限制流通類醫療設備、器械和精神麻醉類等管制藥品,有特定處置要求。法院指導管理人尋求行業專業指導,此類物品應當由指定機構封存、接管或監督銷燬。後管理人與評估機構共同盤點清理了庫存藥品和醫療用品,並由市衛健委會同市衛生監督所組織專家現場調研後,對多批次的麻醉和精神藥品進行現場破損及集中處置;對手術刀、針頭等醫療器械,由指定的專門機構回收處理。

該案系南京市首例民營醫院破產清算案。民營醫院由於其行業具有專門性要求,在清算中面臨着病患資料、管制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及醫療廢物的專項處置問題。法院監督指導管理人與主管部門及時對接,現場檢查,指導管理人配合完成對醫療廢物的依法分類處置,有效杜絕醫療廢物對生態環境的損害。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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