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金融一線消息,據云南金融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雲南祿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個人貸款支付管理與控制不到位,部分信貸資金挪作他用;項目貸款管理不審慎等,被罰款135萬元。同時,責任人楊高新因個人貸款支付管理與控制不到位,部分信貸資金挪作他用;項目貸款管理不審慎等,被予以警告。
以下爲罰單詳細信息:
序號 |
當事人 名稱 |
主要違法違規 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雲南祿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
個人貸款支付管理與控制不到位,部分信貸資金挪作他用;項目貸款管理不審慎等。 |
對雲南祿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135萬元;對責任人楊高新予以警告。 |
雲南金融監管局 |
2 |
雲南尋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
貸款管理不審慎 |
對雲南尋甸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30萬元;對責任人楊永慶禁止10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10年銀行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
雲南金融監管局 |
3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
貸款管理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 |
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罰款240萬元;對責任人溫鳳祥禁止10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對責任人陳肯禁止11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
雲南金融監管局 |
責任編輯:小浪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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