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金融一線消息,據嘉興金融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因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未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比例、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被罰款115萬元。同時,商曉明(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因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等,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何宏(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新塍支行行長)因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被警告;張傑(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王店支行行長)因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被警告;洪瑜(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鳳橋支行行長)因未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比例、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被警告。
以下爲罰單詳細信息: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決定機關 |
1 |
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嘉金罰決字〔2025〕2號 |
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未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比例、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 |
罰款115萬元 |
嘉興金融監管分局 |
2 |
商曉明(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
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未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比例、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 |
警告並罰款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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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何宏(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塍支行行長) |
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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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傑(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店支行行長) |
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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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洪瑜(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鳳橋支行行長) |
未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比例、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 |
警告 |
責任編輯:小浪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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