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再談穩定幣贖回機制:須在一個交易日、一個商業日或一個工作天內完成】金色財經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陸家嘴論壇接受採訪表示,穩定幣的使用是爲了迴歸金融的本質,切實解決經濟活動中的痛點問題,而非單純追求科技的應用或者僅僅爲實現互通互聯,對穩定幣發行的監管與對類似的金融機構的監管有相似性,具體提現: 第一,發行人本身需要有資本金; 第二,發行人如果跟穩定幣持有者換錢之後,儲備金必須任何時候不低於未贖回穩定幣背後貨幣的價值; 第三,如果穩定幣的持有人要與發行人換回本幣,必須在一個交易日、一個商業日或一個工作天內完成。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