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公布京匯罰〔2025〕27號行政處罰,對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給予警告,罰款7.00萬元。

處罰顯示,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違反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2〕7號)第二條、第八條。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八條第(五)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二)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的;(三)未按照規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四)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六)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天眼查資料顯示,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位於北京市,是一家以從事商務服務業為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5000萬美元,實繳資本15000萬美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楊程建。
通過天眼查大數據分析,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共對外投資了30家企業,參與招投標項目114次,專利信息4條,此外企業還擁有行政許可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