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聊城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山東聊城潤昌農村商業銀行因5項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聊城市分行警告,罰款518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36.04元。
該行的具體違法行為如下:
1.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2.違反商戶管理規定;
3.佔壓財政資金;
4.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5.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劉某(時任山東聊城潤昌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對該行「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負責,被罰款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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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