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日前修訂《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業務指引》)並配套發布了相關細則。此次修訂的核心優化內容包括:一是創設機構備案要求與核心交易商解綁簡化備案流程推動更多金融機構、信用增進機構參與創設。同時掛鉤標的除單一債項外還拓展至參考實體且CRMW產品不再單獨設定槓桿率要求進一步釋放產品活力。二是結合CRMW特點優化創設流程如基於創設機構以金融機構為主的特點簡化信息披露要求允許掛鉤存續期債券的定向產品採用詢價方式創設等。三是強化參與者權責關係對未按規定信息披露、破壞市場秩序等作出禁止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