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7 月,上海市普陀區發生了一起外賣員受傷索賠事件,該事件歷經法院一審、二審,最終塵埃落定,卻引發了社會的廣泛熱議。
事發當日,快遞員小馮騎電瓶車準備進入普陀區某小區送件。在通過小區電動門時,意外突然降臨,緩緩關閉的電動門撞到了電瓶車後部,小馮連人帶車摔倒在地。摔倒後的小馮被緊急送往醫院,經診斷,他頸部脊髓受傷,傷情嚴重。
之後,普陀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小馮的傷情進行鑑定,認定其屬於工傷八級。幸運的是,保險公司依據相關規定,向小馮支付了 88361 元的職業傷害保障金。然而,小馮認爲此次受傷並非偶然,而是事發小區保安沒有爲他留出足夠的進門時間,於是將涉事小區的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物業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面對小馮的起訴,物業公司給出了不同的說法。物業公司辯稱,電動門關閉是其常規功能,小馮作爲成年人,對此應該是可以預見的。而且事發時,小馮左手拿着手機,右手單手控制車輛,這種操作方式存在極高的安全風險,所以小馮自身也應當承擔一定責任。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綜合考慮了各方面的因素。法院查明,小馮騎着電動車進入小區時,左手拿着手機,電動門在關閉過程中撞到了電動車車尾,導致小馮摔倒在地,頸部脊髓受傷。經專業鑑定,小馮被認定爲工傷八級,同時司法鑑定爲十級傷殘。
法院經審理認定,物業在操作電動門時,未給小馮留出充足的通行時間,保安操作存在疏忽,違反了安全管理責任。儘管小馮左手持手機的行爲確實對車輛操控產生了影響,但法院指出,這並非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最終,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 80%的責任比例,小馮自行承擔 20%,物業公司需要賠償小馮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各項費用,總計 21 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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