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aily星球日報訊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上月出臺規定,6 月 30 日以後,僅服務海外客戶的數字代幣服務供應商必須從該局獲得執照才能在新加坡繼續運營,如無執照則必須關閉其交易平臺。6 月 30 日,該局發表補充聲明,稱其“已將頒發執照的門檻抬高,一般情況下不會頒發這類執照”。該局在聲明中說:“在這類商業模式中發生洗錢的風險更高,假如(只服務海外客戶的加密貨幣服務商)大量受監管活動是在新加坡境外進行,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無法有效監督這些人。”(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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